• 读书网|DuShu.com - 读书·学习·生活
  •  | 繁體版
  • 论坛
  • 畅销
  • 连载
  • 图书
  • 资讯
  •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 观察视点 | 新书快讯 | 图书评论 | 书摘文摘 | 作家风采 | 读书生活 | 图书排行榜
  •    
  • 图书搜索:
  •  
     全部图书 可读图书 可购图书
     
  • 栏目导航:首页»资讯»图书评论
  • 奥巴马的肤色与美国大选

  • 来源:东方早报  整理日期:2008-9-24  

    摆在奥巴马及其竞选团队面前的,其实是“一体两面”的问题:会不会有更多的美国黑人投奥巴马的票,同时,会不会有更多的美国白人不投奥巴马的票?


  •   2008年美国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的皮肤是棕色的。无论美国人从理智上如何看待肤色问题,有色人种这一因素,都会在事实上对奥巴马的竞选结果产生影响。

      远在奥巴马赢得党内总统候选人资格之前,在2007年12月号的《大西洋月刊》上,评论员安德鲁·沙利文就写长文为参议员奥巴马大声疾呼,他认为奥巴马是新一届美国总统的最佳人选,原因之一就是奥巴马的那张棕色面孔。沙利文设想了这样一个场景:2008年11月,一个巴基斯坦的年轻穆斯林在电视上看到美国的全新形象,一个棕色皮肤的总统,总统的父亲是非洲人,总统本人在印尼和夏威夷长大,总统小时候甚至在穆斯林学校上过课,这样一个人会是所谓的“敌人”吗?沙利文认为,要消除伊斯兰世界对美国的“妖魔化”,奥巴马的面孔或许就是最好的武器。

      不用说,像沙利文这样一门心思要解决“文明的冲突”的“外交狂”,在美国民众中,是少数的少数,没有代表性的。在美国的白人选民中间,因为奥巴马的肤色而不选他的,恐怕要比因为他的肤色而偏要选他的多得多。摆在奥巴马及其竞选团队面前的,其实是“一体两面”的问题:会不会有更多的美国黑人投奥巴马的票,同时,会不会有更多的美国白人不投奥巴马的票?

      2008年9月25日号的《纽约书评》发表了一篇题为《奥巴马:身为黑人的代价》的文章,作者安德鲁·哈克(Andrew Hacker)对上面的问题给出了悲观的答案。哈克提出,由于黑人选民面临比以往更高的选举门槛,因此,指望更高的黑人投票率令奥巴马的获选可能性大幅度提升是没有多少现实基础的。另一方面,尽管众多白人选民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不会在意总统候选人的种族与肤色,但事实上种族与肤色的潜在作用不容低估,这也就意味着,必须将目前奥巴马在白人选民间受拥戴的民意调查数字适当压低,才可能得出他受欢迎程度的真实值。

      绝大多数美国黑人想把票投给奥巴马,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相当多的阻碍使他们投不出自己的选票,这却是许多人从未考虑到的。哈克的文章谈了影响黑人投票率的三个因素:一是取得选民资格的门槛;二是被从登记选民清单上除名的危险;三是选举权被剥夺的可能。

      可能有人不了解,美国的选民资格并不是像在许多国家那样是公民自动获得的,美国人必须采取积极的行动,在他们希望参加投票的地区进行选民登记,登记后才会成为有投票权的选民。美国各州有着不尽相同的选民登记要求,对于居住在选民登记门槛相对较高的州的黑人而言,他们要投代表自己的那张选票就有一段不怎么平坦的路要走。

      据哈克介绍,2008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在审判中支持了印第安纳州2005年发布的一项法律,该法律要求印第安纳州的选民在投票时必须持带有一张照片的官方身份证明。说得白一点,就是选民要么有一本护照,要么有一本驾照,否则就必须亲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一份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这才能投票。事实上,美国不到三分之一的成年人有护照,事情的重点就落在当地多少成年人没有驾照这个问题上了。审理期间,法官曾向原告律师询问相关数字,“出于无法探究的理由”,律师给出的数字居然是4.3万,而印第安纳州达到选举年龄的公民有460万之多,如果仅有4.3万成年人没有驾照,那这个数字就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哈克指出,美国联邦公路局有一份报告指出,印第安纳州有673926成年居民没有驾照,占潜在选民总数的14.7%,这可就不是个小数字了。

      为什么要这么细抠有没有驾照的事?因为要求有驾照或护照才能投票,对那些低收入阶层的美国黑人来说,就是取得选民资格的一个门槛。美国司法部1994年的一份报告显示,路易斯安那州的黑人居民没有官方证件所需照片的可能性要比白人高四五倍。2005年威斯康星州的一份报告显示,该州密尔沃基县53%的成年黑人没有驾照,而该州只有15%的白人没有驾照。哈克补充说,这种情况,在美国是很普遍的。要求出示驾照或护照,不但使许多刚达到选举年龄的黑人无法投票,而且意味着那些以前没有官方身份证明就投了票的黑人选民必须要去重新办理相关文件才能进行选民登记,对于政治意识本来就相对淡薄、经济处境本来就相对恶劣的很多美国黑人来说,这种要求成为他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一大障碍。

      哈克谈及的第二个因素涉及选民登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帮助美国投票法案》,要求各州建立电子化的选民登记表并将死亡或搬迁的人从表上删除。为了确定选民是否已搬离本州,有的地方采取的办法就是给登记表上的每位选民发信,信退回来了,就认为该选民已搬离本州,便从登记表上除名。问题是,黑人家庭往往有更大的流动性,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想着搬家之后还通知一下政府的。如此一来,即使没离开这个地区,搬家的人也有可能失去选举资格。佛罗里达州不用发信的办法,而是用电脑对登记人的名字与他们的社会保障号码进行核对。但哈克指出,这个方法非常不可靠,社保局接收的案件中28%都不能匹配,最常见的情况是妇女婚后改名或者离婚后改回原名。佛罗里达州还将选民登记表与犯罪记录进行对比,因为罪犯没有投票资格。可是,离奇的是,软件只要求80%的匹配度,这样,假若有一个叫约翰·彼得森的杀人犯,那么所有叫约翰·彼得斯的人都会被该软件取消投票权。黑人犯罪率高,黑人与黑人罪犯有相近名字的可能性也大。今年春季,联邦巡回法院批准了佛罗里达这项投票登记净化系统,只有一位投了反对票的女法官指出其中存在的种族差异:在采样数据中,黑人占13%,可是在被清洗掉的一组中,黑人却占到26%;而占采样数据66%的白人,在被清洗掉的一组中,只占17%。当然,如果有足够的闲暇,你可以指出电脑出了错,并提交证据,表明你是合法选民而不是重犯,但这一成本却可能是黑人负担不起的。

      第三个因素是针对在押犯和有前科的选民的。今年,美国有超过88万在押黑人无法投票,还有200万黑人虽然服刑完毕但因选民身份还未恢复也不能选举。弗吉尼亚州要求刑满释放人员必须等上七年才可申请新的投票权,申请书必须附上七份文件及一些支持信,还要说明“你的生活发生了哪些改变”以及“你为何自认为权利应该被恢复”。在密西西比州1992年至2004年间出狱的15.5万人中,只有107件恢复投票权的申请被批准。在肯塔基州,由于剥夺有前科者的投票权,黑人的潜在选民数减少了24%。

      上面提到的三种影响有一个共同的指向,那就是一般人眼中的黑人选民生力军很可能帮不上奥巴马太大的帮。说到底,白人选民才是真正能左右选举结果的人。2004年大选,9420万白人投票,黑人只有1350万。而白人当中,投给共和党的占58%,投给克里的只有41%。因此,争取更多白人选民,才是奥巴马的主要任务。然而,那些表面上不在意种族和肤色的中间派白人选民很可能在投票站门口改变主意,转投麦凯恩的票。

      这种表面不在意临时改主意的现象,在美国被称为“布拉德利效应”。1982年,洛杉矶的黑人市长、民主党人汤姆·布拉德利竞选加州州长,每次民调都领先的他最终落败,原因就是部分白人选民在选举投票当天变了卦。在2007年12月31日号的《国家》(The Nation)杂志上,有一篇Gary Younge写的评论,题目叫《奥巴马效应》,文章的结尾提出,2008年的大选不会再出现像“布拉德利效应”那样的“奥巴马效应”,因为在作者看来,已很少有美国人再以种族和肤色为主要的着眼点了。尽管我欣赏这篇文章中的大部分观点,但这一预估在我看来还是太过乐观了。2008年5月28日号的《新共和》杂志刊登了John B. Judis一篇题为《The Big Race:奥巴马与肤色壁垒的心理学》的文章,文中介绍了政治心理学家的部分研究成果,指出“种族考量仍然深植于美国选民的心中,深到许多选民都意识不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会有这样的感觉”。政治心理学家通过一系列细致微妙的测试发现,一些在大是大非的种族话题上能坚持“政治正确”的白人,常常在那些更为隐蔽的议题上不能公正地看待黑人。与Gary Younge相比,安德鲁·哈克显然是审慎得多,他举了一个密歇根州的例子:2006年,该州就“取消对黑人优待”的提案进行表决,最后一轮民调显示提案将以51%的微弱优势通过,结果却是以58%的更大优势通过的。哈克说,这7%就是“布拉德利效应”的体现,这绝非微不足道的小数字。“几乎所有不选黑人候选人的家伙都说他们这么做有种族以外的原因。而且,无疑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相信自己所说的话。因此,对‘布拉德利效应’今年不会再出现的说法,我是不大认同的。奥巴马的竞选团队最好在他们所有的办公室里都贴上如下标语:每回都要减去7%!”

      加分项不是很多,减分项又不是很少,这样一来,加减的总效果就是奥巴马的前景不容乐观。事实上,John B. Judis和安德鲁·哈克都提出,奥巴马要想获胜,就要淡化种族与肤色问题。John B. Judis建议将议题重心转移到国内经济和伊拉克问题上来,而哈克则干脆要求奥巴马团队采取两面派手法:暗里要保证获得黑人最大限度的支持,明里要讨好白人,在宣传中拼命突出白人的形象。哈克在文章的结尾说:“他的黑人支持者会理解这一切,不会将之视为一种背叛。”

      在种族与肤色的问题上,越往深处思考,越容易发现,在目前的情势下,就2008年美国大选而言,它发挥的作用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从理智上讲,种族与肤色本不是问题,本不应该成为问题,可是有些白人就是很难在内心深处认同这个道理;另一方面,既然种族与肤色不是问题,那么它对黑人来说也应该是一样的,黑人也不应该仅仅因为奥巴马的肤色而投他的票,而应该审视他的内政外交政策,然而事实上,黑人想的多半只是要将一个黑人推上总统宝座而已。这样深刻的矛盾便无法开解了:你既希望白人不要看重肤色,又希望黑人继续看重肤色。那么,肤色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以前我们管一类亚裔美国人叫“香蕉”,因为皮是黄的,里面是白的。其实,奥巴马就像一根着冻的香蕉,剥开黑褐色的皮,里面仍是白的。在政策上,他与民主党的希拉里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的肤色原本应该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因素。可惜,美国政治的现实是,肤色的魔咒必须有人去打破,尽管这一魔咒早已失去了真正的效力,尽管这种“打破”仅具形式上的意义。

      历史赋予奥巴马的恰恰是这种仪式性的角色。Gary Younge的文章中引述了加州大学圣塔克鲁兹分校的意识史教授安吉拉·戴维斯的话,戴维斯说:“奥巴马正作为‘色盲现象’(color blindness,意译就是‘无视种族差异’)的一种鲜活的体现而被消费着。这个提法指的是我们已经超越了种族考量,已经不把种族当一回事了。这就是他为什么能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原因所在。他已经成为本阶段一个将差异性融于一身的样板。这是一种其实没什么差异的差异,这是一种其实不会带来什么改变的改变(The change that brings no change)。”假如将戴维斯女士这最后一句话跟奥巴马参议员的竞选口号——“改变”(change)——加以对照,那就更耐人寻味了。

  • 用户评论: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 署名:

    字数 (评论限制字数2000)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00781号 公安备4201502577